站内搜索: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首页 | 瀚文律师 | 地产开发服务 | 建筑工程服务 | 融资与担保 | 买卖与租赁 | 物业管理 | 经济法律事务 | 委托代理 | 在线咨询
电话:(010)85803106/85803107
Email:hanwen2006@sohu.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A座3008室
友情链接
在线调查

    您是从何渠道知道本律师事务所
网络搜索
朋友介绍
老客户
传统媒体
其它
   发表评论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产权论著
书 名:
产权的经济分析
作 者:
巴泽尔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
1997年 6日
价 格:
13
内容介绍:
内容提要
《产权的经济分析》是巴泽尔对自己以及与他的思想发展关系密切的几个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的介绍。巴泽尔自己因研究“排队问题”(第2章)和奴隶制度的经济学分析(第6章)而成名。“排队”被认为是所有非市场资源配置方式中最重要的一种。而巴泽尔从研究奴隶制度的兴衰推导出关于国家与法治起源的重要线索。他并且在第6章里批评了因为研究奴隶制而得到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福格尔的“非制度经济学的”看法。巴泽尔认为奴隶主监督奴隶劳动的成本和政府保护奴隶主对奴隶的财产权利的越来越高的费用最终导致了奴隶制度的废除。
在这本书中,巴泽尔开篇就分析产权在经济学和法律上的不同含义。法律上使用产权概念,强调由国家所赋予人的对物品的权利,重点在权利的合法性上。而经济学上的产权概念,强调的是产权的价值,这个价值体现为产权所有人对物品(或者物品提供的服务)的直接消费或者间接消费。如果法律上的产权不能对人们实际的利益产生影响,那么这种法律产权就毫无意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巴塞尔说,经济学产权是法律产权要追求的结果,而法律产权是经济产权实现的手段。

目录
出版前言
中译本序
前言
一 导论:产权模型
二 公共领域:排队配给与价格控制
三 订约成本:租佃合同
四 老企业与新组织
五 权利的形成
六 奴隶制
七 限制产权与权利价值最大化的调和
八 产权与非市场机制配置
九 产权理论的其他应用
十 产权模型概要
参考文献
译者后记


书摘与插图
华盛顿大学经济系的老教授巴泽尔(Y.Barzel),在新制度经济学圈内享有很高的声誉。他不像科斯,从法学而不是经济学角度来研究经济制度;也没有张五常那般的锋芒,用了新古典经济分析的武器来挑战其余一切理论。他保持着广阔的研究领域,从排队等候的经济分析,到奴隶制度和法治的起源,有些像诺斯。但与后者不同,他基本上是一个微观经济学家,他不喜欢空谈诸如“文化”、“心理因素”、“意识形态”这类不可操作的概念。  
思的顺序往往和说的顺序相反。巴泽尔这本书的第1章是理论总结。在这一章里,他勾勒出了他的产权理论的基本点。根据我的理解,这些基本点是:
  (1)一切人类社会的一切社会制度,都可以被放置在产权(或“权利”)分析的框架里加以分析;
  (2)一切权利分析的基本单位是“个人”,所谓“组织”的行为最终可以分析成个人行为的整合;
  (3)任何个人的任何一项权利的有效性都要依赖于(a)这个人为保护该项权利所作的努力;(b)他人企图分享这项权利的努力;(c)任何“第三方”所做的保护这项权利的努力。由于这些努力是有成本的,世界上不存在“绝对权利”;
  (4)权利的转让。获取和保护所需要的成本叫做“交易成本”。如此定义下的“交易成本”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关于资产的各种有用性和潜在有用性的信息是有成本的;
  (5)由于信息成本,任何一项权利都不是完全界定了的,没有界定的权利于是把一部分有价值的资源留在了“公共领域”里。公共领域里全部资源的价值也叫做“租”;
  (6)产权的界定是一个演进过程。随着新的信息的获得,资产的各种潜在有用性被技能各异的人们发现并且通过交换他们关于这些有用性的权利而实现其有用性的最大价值。每一次交换都改变着产权的界定;
  (7)产权界定的演进过程有理论上的均衡状态(没有人愿意偏离这个状态):对每一个潜在的寻租者而言,寻租的边际成本等于该寻租者在其已经享有的权利下能够得到的租的边际增量;
  (8)“只有一种所有制形式确实能够使来自资产的净收入(从而它对于初始所有者的价值)实现最大化。决定所有权最优配置的总原则是:对资产平均收入影响倾向更大的一方,得到剩余的份额也应当更大。”因此,资产将产生的净收入取决于关于资产的权利的事前界定。
  (9)研究那些用于界定和转让产权的合同,这是产权分析的核心内容。所谓“市场”、“企业”或者“政府”、“俱乐部”等等组织形式,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各种合同的表现形式。它们都可以被还原为个人以及与之联系着的一组合同。
合作伙伴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Copyright(C)2002-2024 北京市瀚文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中创网联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A座3008室 邮编:100022
电话:(010)85803108/85803106 传真:(010)85803104
E-mail:zxm.law@sohu.com 京ICP备05009692号